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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善办学条件项目概预算管理流程
发布日期:2017-02-25     来源:重庆大学基建规划处     作者:

改善办学条件项目概预算管理流程

一、改善办学条件项目概预算管理流程图

二、改善办学条件项目概预算管理流程说明

GCGL.02.02工程估算概预算管理流程说明-改善办学条件专项项目

编号

步骤名称

主责部门/岗位

步骤描述

输出文档

01

方案设计委托

招标中心/基建规划处

招标中心/基建规划处委托设计机构进行相关设计。

02

方案设计并编制项目概算

设计机构

设计机构在方案设计完成后编制项目概算。

设计方案

03

概算审核

教育部所委托事务所

项目申报后,由教育部委托专业事务所对概算进行审核

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分类分项评审意见汇总表

04

预算批复

教育部

教育部下达《所属预算单位年度预算的批复》

所属预算单位年度预算的批复

05

年度实施项目确定

校长办公会/党委常委会

根据年度预算批复意见,确定年度实施项目

校长办公会/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

06

施工图设计招标或委托

招标中心/基建规划处

根据学校决定,对年度实施项目通过招标或委托方式,确定设计院并完成施工图设计。

07

完成施工图

设计院

设计院根据评审意见完成施工图纸设计。

施工图

08

委托中介编制工程量清单

招标中心/基建规划处

招标中心/基建规划处在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,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。

09

委托中介审核工程量清单、编制预算及限价

审计处

审计处在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,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工程量清单。在工程量清单审核后,中介机构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工程预算及限价。

项目预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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