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 |
步骤名称 |
主责部门/岗位 |
步骤描述 |
输出文档 |
1 |
提出基建项目建设计划 |
基建规划处综合科 |
每年末,基建规划处综合科根据学校五年计划,制定下一年度新建项目建设计划,建设计划应该包含项目需求情况、项目建设投资额度等内容。 |
《基本建设五年计划》 |
2 |
审核基建项目建设计划 |
计划财务处 |
计划财务处对基建规划处提出的新建项目建设计划进行预算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交由基建处报分管校领导审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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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审核基建项目建设计划 |
分管校长 |
学校分管基建校长与分管财务校长对新建项目建设计划进行审核,主要对项目整体可行性进行把握,并签字确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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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审批基建项目建设计划 |
校长办公会 |
校长办公会对基建规划处提交的下年度新建项目建设计划进行审议、批准,主要关注下年度基建项目建设计划是否符合学校整体发展战略规划,投资额度是否在学校允许范围之内。 |
《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》 |
5 |
编制概念性方案设计 |
基建规划处规划科 |
基建规划处在新建项目通过审批后,针对具体项目,委托设计院编写基建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,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念方案设计、项目投资估算等。 |
《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》 |
6 |
内部专家论证 |
基建规划处处长 |
基建规划处处长组织相关专家对概念性方案进行内部专家论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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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概念性方案专家论证 |
基建规划处/学校规划管理委员会 |
对于估算金额大于3000万元的项目,学校规划管理委员会(包括校领导、规划专家、建筑专家)聘请专家召开专项论证会,专家对于项目可行性进行集体审议,针对专业领域的可行性与合理性发表专家论证意见。 |
《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》《项目投资估算》 |
8 |
审核概念性方案 |
分管校长 |
学校分管基建校长对项目概念性方案进行审核,主要对项目整体可行性进行把握,并签字确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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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|
基建规划处 |
基建规划处委托第三方,根据概念性设计方案编写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》,内容包括(项目建设背景、项目建设必要性、场址选择与建设基础条件、项目建设方案、投资估算与融资方案、项目收益评价、项目风险分析、敏感性分析、项目建设结论等)。 |
《可行性研究报告》 |
10 |
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 |
基建规划处处长 |
基建规划处委托第三方,对在教育部备案项目根据概念性设计方案编写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》,内容包括(项目建设背景、项目建设必要性、场址选择与建设基础条件、项目建设方案、投资估算与融资方案、项目收益评价、项目风险分析、敏感性分析、项目建设结论等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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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 |
分管校长 |
学校分管基建校长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,主要对项目整体可行性进行把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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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|
基建规划处综合科 |
基建规划处综合科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学校相关决策文档、专家论证意见等汇总后提交教育部发规司,其中国拨资金项目由教育部发规司组织专业评审机构评审并审批,自筹资金项目填写《备案登记表》备案。 |
《备案登记表》 |
13 |
下发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|
教育部发规司 |
教育部发规司以行政发文形式下发拟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。 |
《可行性研究报告》 |